在電動推桿產品中,其中的控制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部件,因而為了推桿設備的整體性能,要求其的控制器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控制器所用的電源變壓器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同時電動推桿和控制器的元器件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等也都必須要符合相關的標準。
而且在實際生產的過程中,工作人員通過操作器控制各個電動推桿的運轉,要確保運行正常,無失靈現(xiàn)象。此外,控制盒蓄電池充電后,待機三十天,仍能正常工作。而且當蓄電池電壓過低時,應能自動報警。此外具有記憶功能的控制系統(tǒng),當設定行程參數(shù)后,控制系統(tǒng)應能正常運行。
對于電動推桿產品而言,其的其他性能也必須要滿足相關的要求。比如溫升情況,在高的溫度條件下,推桿、控制器按短時工作制負載運行,直至熱平衡,其溫升應不大于80℃。所使用的電源軟電線以及引線的強度等都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而且該產品還需要經(jīng)過振動試驗之后,確保仍然可以正常工作,無松動問題,其電介強度滿足規(guī)定要求。
相應的,在對電動推桿進行了耐高溫試驗之后,應當確保其仍然可以正常工作。而在經(jīng)過耐低溫試驗后,也需要保持正常工作。另外在對其的控制系統(tǒng)進行48小時的濕熱試驗之后,其的電介強度也需要滿足相關的規(guī)定要求。
除此之外,在電動推桿中,其的電機轉動情況以及電磁兼容性等都需要滿足相關標準。而且按照大負載情況,電動推桿產品在正常運行20000次后,其運行噪聲不大于規(guī)定值的1.2倍,行程精度誤差在±三毫米之內,推拉力符合規(guī)定要求。